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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问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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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现场办理: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网上办理: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上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办理。

(3)拨打参保地电话(区号+12333、12345)或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咨询。

 

2.哪些人群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2)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3)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3.什么叫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要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本市根据省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本市门诊特定病种目录。

 

4.如何办理门特?

(1)参保人提出申请。

(2)主诊医师判断参保人所患疾病符合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

(3)主诊医师协助参保人准备以下必需的资料:

        ① 近三个月的专科病历复印件(包括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等)

        ② 确诊门特病种的相关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复印件

        ③ 患者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代办业务的,需提供代办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④ 选择广州三级定点医院作为门特选定医院的,提供的病历资料中需包括该医院的就诊资料(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

(4)主诊医师确认申报资料齐全,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名。

(5)科室主任复核申报资料,确认符合准入标准后签字、加盖科室公章。

(6)参保人带齐所需的资料到医保办公室办理手续,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7)医保办工作人员将申报资料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并打印《门慢门特登记信息表》交参保人。

 

5.怎么办理门特续期?

(1)所需资料:

        ① 原《门慢门特登记信息》

        ②《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③ 近三个月的专科病历资料、检查化验报告

        ④《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医疗机构定点表》

        ⑤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⑥ 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代办时提供)

(2)办理流程:

        ①东莞参保人提出门诊慢特病续审申请。

        ②主诊医师审核参保人符合相应门特病种认定标准并仍需继续治疗。

        ③主诊医生填写《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并签名。

        ④科室主任复核申请资料并签字。

        ⑤参保人带齐所需资料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续审手续。

        ⑥医保办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后将续审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并打印《门慢门特登记信息》加盖公章后交参保人。

 

6.门特选定医药机构后需增加或变更定点医药机构如何办理?

门特选定医药机构一个年度内允许办理一次变更手续,参保人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及原《门慢门特信息登记表》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7.办理门特续期的时间?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的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或有效期终止后30日内(含第30日)。

 

8.如何办理辅点医院的选点?

(1)参保人需在参保地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医生后才能办理辅点医院的选点。

(2)人工办理:我院所有门诊收费窗口均可办理。

(3)网上办理:微信关注东华医院服务号→智慧医院→医保定点。

 

9.怎么签约家庭医生?

(1)现场签约:参保人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窗口。

(2)网上签约:在微信小程序搜索“健康东莞”→领取电子健康卡→家庭医生。

 

10.辅助就医点可以新增或者变更吗?

(1)若有“主就医点”,需要新增“辅就医点”的,需要参保人已在主就医点签约家庭医生并处于签约有效期内才可新增。

(2)若已有“主就医点”和“辅就医点”的,不允许新增就医点,只允许作就医点变更,变更成功后在本自然年度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再次变更。

(3)新增就医点的,办理当日生效。变更就医点的,当月办理,次月生效。“辅就医点”有效期为长期有效。

 

11.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就医确认?

 

12.生育保险办理完定点之后能更改定点医院吗?

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作为产前检查医院,产前检查医院一经确认原则上不予变更或取消。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变化等特殊事由需要变更的产前检查选定医院的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13.申报工伤有什么时间限定?

(1)用人单位于事故发生后第一个工作日通知参保人社分局,并在30日内进行事故申报,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能在施工作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参保人社分局提交书面工伤申请的,该施工作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疑自施工作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人社分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工伤申请的,在提出申请之前发生符合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14.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供哪些材料?

(1)工程项目《参保登记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工伤认定申请表(到人社分局领取,并按要求填写)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平安卡等)

(4)首次就诊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

(5)受伤职工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6)用人单位应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

(7)相关旁证材料,如:考勤证明材料、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材料或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8)相关诊疗材料,如:就诊病历资料、CT、X线检查报告等

(9)涉及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责任认定文书复印件、事故现场示意图原件

(10)涉及刑事伤害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的案情材料复印件

(11)其他材料(根据案情需要而定)

 

15.东莞参保人在我院门诊治疗可使用什么类别办理现场结算?

(1)普通门诊

(2)门诊转诊

(3)门诊抢救

(4)产前门诊

(5)计划生育门诊

(6)门诊慢特病

(7)省工伤门诊

 

16.异地参保人产检、生育、计划生育可以现场结算吗?

省内异地参保人办理异地生育就医备案申请并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可在我院办理异地产检、生育、计划生育现场结算。跨省异地生育现场结算业务暂未开通。

 

17.跨省异地参保人有那些病种可以现场结算?

(1)高血压

(2)糖尿病

(3)恶性肿瘤放化疗

(4)尿毒症透析

(5)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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